石家庄今冬非居民供热价格略有上调
8月18日,记者从石家庄市物价局获悉,由于近年来煤炭等资源性价格持续上涨,致使供热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,成本与价格严重倒挂。为了保障正常供热,根据国家发改委、建设部《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》和《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》有关精神,石家庄市将适当调整石家庄市市区非居民供热销售价格。非居民供热价格的调整不会影响到居民供热价格,而且今年也没有调整居民冬季采暖价格的计划。
为缓解热源紧张状况,促进节约高效,实行季节差别热价,在冬季采暖期(11月15日至翌年3月15日)内热价上浮10%。在此幅度内供热企业对用气大户应给予适当优惠,具体优惠额度由供用热双方协商。价格上浮前30日内需向市物价局备案。(记者 秋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