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初步决定,将原来的五类水价简化分类为居民生活用水、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,并对居民生活用水分三个阶梯收费,平均水价调整到每立方米1.83元,比现行水价1.66元每立方米上调0.17元,近期组织召开听证会,报省物价局审批后有望于春节后实施。 来源:常州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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