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省物价局今天规定,6月1日起我省生猪、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。
据介绍,6月1日起我省生猪生产用电价格为: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.768元、1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.738元。蔬菜生产用电价格为: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.512元、1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.50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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